深入理解会计恒等式

会计恒等式是指各个会计要素在总额上必须相等的一种关系式。它揭示了各会计对象要素之间的联系,是复式记账、编制会计报表的理论依据。不同会计期间,它的会计恒等式表示方法也不相同。会计恒等式改革了会计原恒公式,即“资金占用总额=资金来源总额”。

会计第一恒等式(静态会计等式):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

会计第二恒等式(动态会计等式):利润=收入-费用

会计第一恒等式是反映企业资金运动的静态状况,比如期初或期末静态时间点上的企业资产结构。会计第二恒等式反映的是企业资金运动的情况,比如某年或某月的一个时段内的生产经营及资金运行情况。在企业年终财务报上,资产负债表只反映当年12月31日这个时点维度上的财务数据,它应用的是第一恒等式;现金流量表反映了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这个期间维度的财务数据,它应用的是第二恒等式。

如果说企业经营目的是为了赚钱,通过运用资产并取得收入时,资产就转化为费用,收入减去费用即为利润,又叫净收益。净收益又会做为资产用到下一轮的经营。在四个会计基本假设条件下,将动态的利润结合静态的资产,于是就产生了等式三: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利润,即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

会计第三恒等式(综合会计等式):资产+费用(成本)=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

从上面阐述过程不难看出,三个会计等式之间是时间纬度不同的条件下的逻辑关系,而不是简单的数学运算关系。会计第三恒等式包含了前面两个恒等式之间的变动关系,也勾勒出“资产负债表”(等式一)和“利润表”(等式二)之间存在关系,那就是“利润表”中的净利润(抽象成收入减费用)最终会归属到资产负债表的“所有者权益”中去,变成使所有者权益增加的因素。

等式三并没有破坏等式一,当利润分配后,分成股东收益和一部分交税后,等式三便消失了,又成了等式一。所以会计六要素不管如何转变,最后都会回到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这一基本等式。

资产关系

我们知道借贷记账法的记账规则是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究其实质是指“资产的变动必然导致资产权属的变动”,即“资产=权益”,这里的“权益”包含债权人权益(负债)和投资人权益(股东权益)两部分。只要资产与权益(资产权属)的记账方向相反,则可以清晰地反映资产与资产所有权的各种变化。由此会计能用成千上万笔不同的分录来清晰地反映出会计主体的一切经济活动。

在借贷记账法下,我们来深入理解静态纬度下的第一恒等式。等式左边是有形或无形的各种资产,右边的负债所有者权益则都是为了表明资产的法律权属关系。当会计主体资产增加,必然带来资产权属的增叠。资产权属为负债表明资产属于非会计主体,也就是债权人权益,资产权属为所有者权益则是表明资产属于会计主体,也就是投资人或股东权益。当左边资产增加时,如果其所有权不属于会计主体,则必然是负债增加,如果所有权属于会计主体,那么就是所有者权益增加。

接着分析动静结合纬度下的第三恒等式,等式左边是资产,右边是表示已经确定归属主体的资产(权属非会计主体为负债,权属会计主体为所有者权益)和暂未确定归属主体的资产(利润)。在借贷记账法下,当会计主体产生了一笔利润(即收入与费用的差额),那么等式右边中暂未确定法律归属关系的利润增加的同时,等式左边的资产也同时增加了。当然,这个未确定法律权属的利润,未来可能会形成负债(如企业决策分配现金股利),也可能形成所有者权益(如提取法定盈余公积)。但在会计记账的这个时间节点上,利润(本年利润科目)还是一种暂未确定权属的损益,也就是在未确定法律权属前的摇摆阶段的时候,可以认为利润属于会计主体,计入所有者权益。

因此,不能简单认为利润是一个看得见摸得着的利益,从而认为它是一种资产,而应该正确理解利润仅仅是一种暂未明确的法律权属关系。从某个角度看,资产和利润是同时增加的,但实际根据配比原则要求,在确认收入同时已经确认资产增加,也就是资产变动是发生在利润变动之前,它是与收入同步变化的。

作者: Hugh

Welcome to Wan's world~